1304次浏览
admin重庆市开展装配式农房试点,对农民建设自住自用的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可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500元/平方米, 对企业(个人)建设用作民宿等经营性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200元/平方米。
重庆市申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纳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同一集中连片新建农房的地块内,申请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农房不少于3栋。
(二)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
(三)除基础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
(四)建房人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二、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申报程序如下:
(一)拟建设装配式农房的建房人以户(企业)为单位,向建设点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
(二)村(社区)受理申请后汇总形成《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向乡镇(街道)报送《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
(三)乡镇(街道)接到村(社区)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初核,填写《初核意见书》,并将满足申请条件项目的《初核意见书》《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上报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四)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到乡镇(街道)上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复核,将优先选取满足申请条件的、建设装配式农房户数较多的项目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