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深圳盐田区大力促进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
为了促进广东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实现规划发展目标,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等印发深圳《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促进办法》。本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建超高层建筑,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绿色建筑水平不得低于三星级标准。新建建筑的建设和运行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国家二星级的要求;鼓励既有建筑实施绿色化改造,达到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一星级。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研发用房、产业用房等)项目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进行规划、建设,并通过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技术认定或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且须通过竣工验收认定或完成装配式建筑竣工阶段评分。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应采用装配式装修,原则上采用主体结构与设备管线分离系统,重点推广集成厨房、整体卫浴、集成墙板等装配式装修技术。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或组合结构。